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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为了维护学生社区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培育学生优良品格和生活作风,按照《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指南》《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乐山师范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保障

(一)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生社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学生社区党委、团委加强学生社区党团组织建设,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楼管、层管会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参与学生社区管理。

(二)辅导员进社区。按照“六个一”要求,深入学生社区,广泛开展宿舍走访、谈心谈话、文化建设,配合处置学生突发事件;指导功能性党支部,开展党(团)建活动。

(三)社区驻楼辅导员、楼长、层长及宿舍长配合做好学生日常管理、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社区公寓管理人员、宿管老师及后勤部相关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二、社区住宿管理

(一)在充分考虑性别、学院、年级、专业等综合因素优化住宿资源情况下,全日制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中心统筹安排到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公寓中心分配的寝室床位安排本学院学生入住。

(二)住宿学生按照分配的床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公寓或更换床位。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床位的,按照学生公寓中心床位调整流程审签办理。学校因校区变更或其他原因可以对学生住宿进行调整,调整时提前一周告知学生并做好沟通解释和搬迁服务工作。

(三)学生公寓内水电保持正常供应,实行定额指标管理,水电用量满足学生基本生活需要,水免费用量每生每月3立方米,电免费用量每生每月5度,超标部分由寝室内相关人员承担,入住学生应自觉节约能源资源。

(四)社区学生尊重公寓管理员及其劳动成果,积极参加社区劳动实践活动。

三、社区行为管理

(一)学生应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共同创建节约型校园,养成人走关灯、断电的习惯。

(二)学生在社区内不得有酗酒、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

(三)学生不得在学生社区从事一切经营活动、收费服务活动以及中介代理活动等;未经批准,不得在学生社区进行散发传单、悬挂条幅等宣传行为。

(四)学生在社区内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五)严禁将宠物带进学生社区。

四、社区安全管理

(一)学生社区及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违禁物品和管制刀具、具有放射性危险物品。

(二)学生社区内严禁使用危害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的电器,严禁使用燃气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高发热电器,严禁使用变压器插座,严禁私自接入电线、网线

(三)学生社区不得高空抛物或者在阳台、窗户上放置物品,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学生社区内严禁违规充电、私设灯头,严禁在宿舍内对电动车电池充电,禁止使用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设备。

(五)学生社区内严禁在公共区域放置个人物品和堆放杂物,应保持楼道通畅。 

五、社区卫生管理

(一)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学生社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社区内公共秩序,保持学生社区安静,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敲砸物品等。

(三)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社区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丢垃圾。

(四)学生应做到寝室经常通风,放假离开寝室前要紧闭门窗,做好防潮措施。

(五)学生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六)学生社区实行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社区公寓民主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工作,学生须积极配合。

附件1:“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行为记录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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